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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9月四川共受理涉电诈案件4597件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2024-03-04 12:00:30 作者: 澳客okooo官网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四川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

  会上,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别于传统犯罪,嫌疑犯利用信息网络作为犯罪工具,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非接触性”诈骗,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易复制、难追查、链条长的特点。目前四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虽得到一定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占全部刑事案件四分之一,且随着电信网络技术和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诈骗产业链加快细化,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诈骗分子利用小众社交软件、虚假APP、虚拟跳转服务器、简易GOIP装置实施诈骗逃避追踪打击。目前公安机关在打击中发现的诈骗类型已超过50种,特别是刷单、冒充客服、虚假投资理财等通过事先获取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令群众防不胜防。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国内黑灰产业及诈骗窝点加速向境外转移。目前,境外窝点作案占比80%以上,不法分子从事贩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开办(贩卖)银行卡、制作虚假APP等黑灰色产业。犯罪集团的策划者、“金主”、“骨干”往往隐藏在幕后组织经营,躲藏境外遥控指挥,裹挟不同犯罪群体广泛参与电诈犯罪链条所有的环节,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服务,形成了庞大的上下游犯罪产业链条。

  2017年底至2020年6月,被告人王世春等人依托“借贷宝”“恒丰e贷”等APP平台,依托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犯罪,引诱贷款人在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并恶意制造违约,对逾期未还款的贷款人及其亲友使用“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催收,迫使贷款人归还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费用,逐渐形成集非法网络放贷、“软暴力”催收于一体的犯罪组织,诈骗超7万人、非法牟利近1亿元。法院判处王世春等被告人二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2020年6月,被告人张健等人对外宣称覆盖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三个领域的“新基建”项目系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投资后定期按比例返本付息,年化收益超过100%。并设立“老带新”激励机制,推荐人可得到被推荐人投资额9%的提成。为规避侦查,他们以项目涉密为由,要求被害人对外保密。不到三个月,张健等骗取5800余名被害人共计1400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健等被告人十四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11月,被告人龚某与其堂兄龚某甲等人结伙,准备偷渡前往缅甸务工。但是,务工地实为以刷单为由诈骗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诈骗窝点。龚某在该公司参与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公私财产进行诈骗的行为,直到2021年3月其离开,后主动向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20年7月,被告人文悦在某县移动公司营业厅担任业务员。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文悦利用工作中为客户办理开新卡、修手机、充话费等业务的便利,擅自将客户已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及接受的验证码暗中微信发送给收购信息者,被他人用于注册抖音、淘宝、京东等账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而获取注册成功的每条验证码1.5元至3元不等价格的报酬。文悦通过上述方式与他人交易共579笔,非法获利7876.8元。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9年,被告人张步云注册成立以其为法定代表人的炜耀公司,并于2020年在绵阳市涪城区某大厦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还大肆招揽话务员,进行话术培训,并向话务员分发用“瓢虫”软件窃取的移动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同年3月,张步云在未取得移动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冒充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自行采购的廉价商品骗取移动用户手机账户内的积分,然后再与移动商城供货商黄某某等人合作对接结算兑现,进而从中获利。2020年3月至7月期间,张步云控制的炜耀公司共计骗取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积分超9亿分,价值人民币900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步云等人十三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底至2020年6月,被告人王世春等人依托“借贷宝”“恒丰e贷”等APP平台,依托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犯罪,引诱贷款人在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并恶意制造违约,对逾期未还款的贷款人及其亲友使用“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催收,迫使贷款人归还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费用,逐渐形成集非法网络放贷、“软暴力”催收于一体的犯罪组织,诈骗超7万人、非法牟利近1亿元。法院判处王世春等被告人二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2020年6月,被告人张健等人对外宣称覆盖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三个领域的“新基建”项目系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投资后定期按比例返本付息,年化收益超过100%。并设立“老带新”激励机制,推荐人可得到被推荐人投资额9%的提成。为规避侦查,他们以项目涉密为由,要求被害人对外保密。不到三个月,张健等骗取5800余名被害人共计1400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健等被告人十四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11月,被告人龚某与其堂兄龚某甲等人结伙,准备偷渡前往缅甸务工。但是,务工地实为以刷单为由诈骗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诈骗窝点。龚某在该公司参与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公私财产进行诈骗的行为,直到2021年3月其离开,后主动向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20年7月,被告人文悦在某县移动公司营业厅担任业务员。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文悦利用工作中为客户办理开新卡、修手机、充话费等业务的便利,擅自将客户已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及接受的验证码暗中微信发送给收购信息者,被他人用于注册抖音、淘宝、京东等账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而获取注册成功的每条验证码1.5元至3元不等价格的报酬。文悦通过上述方式与他人交易共579笔,非法获利7876.8元。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9年,被告人张步云注册成立以其为法定代表人的炜耀公司,并于2020年在绵阳市涪城区某大厦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还大肆招揽话务员,进行话术培训,并向话务员分发用“瓢虫”软件窃取的移动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同年3月,张步云在未取得移动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冒充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自行采购的廉价商品骗取移动用户手机账户内的积分,然后再与移动商城供货商黄某某等人合作对接结算兑现,进而从中获利。2020年3月至7月期间,张步云控制的炜耀公司共计骗取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积分超9亿分,价值人民币900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步云等人十三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介绍,面对当前严峻形势,政法机关在研判打击、证据认定等方面任旧存在薄弱环节,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认识分歧,制约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为更好打击遏制相关犯罪,四川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三部门聚焦司法实践明显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试行)》。《工作指南》《工作机制》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回应,涉及到案件管辖、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涉案财物处理等每个方面,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痛点,有利于更好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对提升全省打击治理质效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下一步,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持续组织并且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坚决遏制电诈犯罪高发势头。